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《228和平纪念日番外:致所有政治迫害下的牺牲者》 (第2/3页)
者保密的内容,唯有护卫军以上的地府员工才会知道这些资讯。 「殿下……前辈,为何这些人必须在枉Si城内住满五年,才得以进入正式审判环节呢?」少年的嗓音很柔软,听起来有些傻气,这样的他却穿着一身军服,显得非常不搭。 nV孩瞬间止步,扭头看着少年,少年立刻僵着脸思考自己是否说错话……nV孩讨厌笨蛋,尤其讨厌择善固执的笨蛋。 而少年刚好两点都符合,这点少年自己也清楚。 牛头将军立刻将少年拉了过去,在nV孩冰冷的目光中乾笑了几声,压低嗓音解释:「陈二兵,你知道有些人在生前的良善都是假象吧?拉长审判程序,为的就是让这些人显露出本X,Si後审判审度的不仅只是罪孽,而是本X。人X本善这一套,是天庭那帮仙人在提的,在地府,主张的只有人X本恶,殿下也同样。」 少年……陈二兵点点头,有些泄气的垮下肩膀,却看着nV孩的背影。 nV孩根本没有要等他们聊完的意思,阔步走向护卫军驻地,没有任何事物能阻挡nV孩的脚步,脊梁挺直的彷佛参天巨木,却又如风中残烛。 「好了,最近Si者很多,你快去帮忙,不然其他人可要累Si了。」牛头将军用无b宽厚的手掌拍拍少年的肩膀,在目送少年离开後,回头正好对上那冷冽的红眸。 牛头将军呵呵一笑,与nV孩眼神交流了一阵,nV孩看似败下阵的转回头,却又丢了一句话出来:这三万亡者,皆来自於蓬莱。 自二月至六月,如此短的时间内,在那样一个小岛上,竟然就有近三万名非正常Si亡的亡者。 「您同情他们吗?」马面将军拥有一把沉静的男低音,又长又浓密的睫毛下,乌黑亮丽的马眸看着nV孩,而nV孩闻言,只是微微扬起下颚。 当罚则罚。nV孩只回了这麽一句话,接着甩上帐幕,他们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到了主帅军帐前。 枉Si城两大军队主帅,竟是一名小nV孩。 碍於这阵子Si者人数实在太多,由城隍负责的初次审判必定需要改变方式。 大荒後7436年,西元1953年,枉Si城中央广场搭起了大型审判台,左侧放置了7、8台的拖车,近三万名待审亡魂按地区、年龄与姓氏在台下列队,由城隍批次唱名受审,护卫军调派三大队偕同维持秩序,地府甚至派遣五名Y差前来协助。 Y差不同於护卫军,是有正式官阶的,最低也是从五品的武官,依西方制度换算约莫是尉官或校官,负责接引亡者、追捕罪魂厉鬼……乃至於为祸众生的妖魔集团,全都在Y差的追捕范围内,类似於特种部队或特工,总之任何需要武力的麻烦事全是由Y差处理,实力自然是基层的护卫军无法b拟的。 不同於护卫军的布衣轻甲,Y差的标志是拘魂链、黑大袍与半脸面具,大袍上以同sE丝线绣上符文,能够抵御中低阶层的法术。 「中四区代表,顾氏、李氏、王氏,上前受审。」第七城隍扬声喊道,此次初审由二十名城隍共同进行,地府的审判纪录管理中心——简称书库——共十名员工全员上阵,耗时近一个月才将这近三万名Si者的初审全数审完,送往首殿秦广王待传。 「这样就结束了吗?我们不用被关吗?」有些亡魂窃窃私语,nV孩则指挥护卫军协助撤场,将审判台拆卸并移至仓库存放,对於亡魂们的忐忑视若无睹,只是投去嫌他们碍事的冷冽目光。 可即便是亡魂也有血X。 「好了好了,初审结束,大家可以回去等後通知罗!初审结果会在三个工作天之後以副本的形式寄给大家,请不用担心错过通知。」陈二兵立刻跳出来,端着亲和力满点的憨厚微笑,闻言,亡魂们才转移了注意力,三三两两的散去。 少年这才呼了口气,转头看nV孩一手一叠卷宗,头上再顶了一叠,稳稳的将书卷放上拖车,让书记官们将纪录全部送回书库归档。 在这种大型案件中,总是能听见许多令人义愤填膺的悲剧,但也会听见许多背离良心的挣扎与痛苦,近一个月的初审下来,几乎所有同僚都听哭了一轮以上。 陈二兵看向做为自家上司的nV孩,唯有她,从头到尾面无表情,那冰冷的红眸自始至终从未有过任何变动,彷佛她天生如此铁石心肠、毫无感情,即便亡魂发出震慑心魄的嚎哭,连城隍都随之流泪时,她依然手持银枪、伫立在城隍们身後,面无表情的俯视整个广场,就像一尊做工JiNg致的陶瓷娃娃。 「少年,刚上任没多久就遇到大型政治审判,感觉怎麽样?」一名容貌俊美、气质洒脱的青年笑咪咪的靠近,身上是Y差的装备,陈二兵认得他,此人生前也是千古留名的着名武将,手上沾染不知多少人的鲜血,有着称霸天下的壮志,Si後却甘愿为地府奉献千年的三国名将,孙策。 「……我还好。」陈二兵小声回答,但他通红的眼眶跟鼻头摆明了是在说谎。 「少来,你感情丰富的事,全地府哪个不晓得?」孙策一手拍上少年的脑袋胡乱搓r0u,将原本整齐的发髻全r0u乱,才在少年的抗议声中笑笑的住了手。「加油啊!地府很久没有新血加入了,好好g!」 「好……」陈二兵点点头,转头便发现nV孩看着他的方向,眼神拔凉,像是在说:「现在忙得要Si你还在偷懒?」的样子,让人不禁冷汗直流。 这个上司好可怕! 地府的职责是什麽? 地府存在的意义是什麽? 倘若一切罪恶最终都只能交由他人处置,那当事人的怨恨该何去何从?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