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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 (第1/1页)
第十六章 为了心Ai的人而改变,拥有这理由就算值得。 一直想着这话的意义。这是一种义无反顾吗?抑或只是一种无谓的反扑? 我相信Ai情真能改变一个人,更相信Ai情能够毁灭一个人。当醒悟的时候,还会觉得值得吗?也许还来不及醒悟,浑身仅余一副不全的枯骨。改变,改变自己就能改变一切、改变结局吗? 当然不,但还是祝福小马。终有一天,他会明白的,那需要他自己亲身去T会。一切都不会为谁而改变,结局早已注定。他会明白的,每个人都会明白的,只看什麽时候、来不来得及。 坐在nV儿的房间里好久了。 多久没见她?小马真的不错,为何没早些年遇见他,我一定让nV儿嫁给他。 如果是这样,nV儿现在……呵,一切在开始时便已注定了结局,不是吗。早已看得透彻的道理,失神之际还是会胡思乱想。 读过几份报纸,隔壁发生的事令人匪夷所思。我特地多注意自杀那人的报导。那人名叫王翊翔,他就是我把刀子给他的人吧,原来他就住在隔壁。缘份才该是令人匪夷所思的部份。 他住在隔壁也好多日子了,我却从没见过他,注定要相见,还是相见了。注定,无庸置疑。 看似无关的几件事其实牵连在一起,有无脚趾并非重点。可惜的是,我以为刀子将拯救他,他却拿刀子杀Si自己。 他怪罪我吗? 不,他怪罪自己。他憎恨自己,所以杀Si自己。他的Si与我无关,可惜了那把刀子。 我的一手cHa在K袋里,手指和脚趾接触时,手指不禁r0Un1E脚趾起来。脚趾的触感很柔软,柔软得令人惧怕。但我的手指就是忍不住那把弄柔软的慾念,待毛骨悚然的感觉攀满全身,才惊觉那是一种由心底蒸腾出来的恐惧。 所惧怕的非脚趾,是T内早已存在的东西。已熟悉柔软、已熟悉惧怕,依然柔软也依然惧怕。 望向nV儿的梳妆台,上头很多化妆品,其中有一瓶桃红sE的指甲油。 nV儿会在脚指甲涂上这个吗? 我哭了。 为什麽? 一直以为我不AinV儿,对她的思念也不过是思念,就这样而已。 这泪止不住的。二十余年的父nV情不会说没就没,这也是注定的。当她第一次喊我爸爸那时,就注定了我将为她哭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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